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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府地政局於105.3.1日起新增

1.買賣

2.繼承

3.遺贈

4.信託

相關等四大項跨所登記服務,民眾可到台中市任一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案件,省時、省力又省錢。

地政局長張治祥表示,台中市轄區範圍廣闊,以往申辦登記案件必須親自到管轄地政事務所,曠日費時,跨所服務能讓更多人就近辦理登記案件,免除舟車勞頓之苦。

地政局自2013年開始陸續新增簡易登記、拍賣、抵押權、贈與、夫妻贈與、交換等跨所登記服務,獲民眾肯定與好評,實施至今,跨所申辦案件量逐年增加。

張治祥說,去年共受理2萬1046件跨所登記案件,希望今年新增的四大項跨所服務能更貼近民眾需求,便民獲實際效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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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彼得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